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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钢中学委员会关于建立和落实中共党员“五个日子”的规定

作者: admin   日期:2017-04-06 19:52:00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动力,决定在我校中共党员落实“五个日子”制度(每月的党费收缴日、集中学习日、志愿服务日,每年的党员政治生日、组织生活日)。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紧密联系实际,确定和强化“五个日子”的时间。确定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党员集中缴纳党费日,由党员本人亲自或经党支部同意委托他人将党费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第一周周二为集中学习日、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为志愿服务日,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的政治生日即党员入党周年的纪念日,入党是党员政治生命里最光荣的日子,确定党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为党员的政治生日。每年的组织生活日为每年“七一”前后周六,组织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用好“五个日子”,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一是通过固定时间交纳党费,强化党员意识。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组 [2016]58号)自觉交纳党费。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要按严格《规定》核准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党费收缴必须公开透明、手续完备,党员个人必须在《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上认真登记,作为党员个人缴纳党费的凭证,党小组长、组织委员等党费收缴人员,在党费收缴的往来票据上,要有收款人、经手人签字,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收缴党费要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二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提升党员素质。各基层党支部要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起来,每月确定一个时间作为集中学习的时间,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文件,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并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讨论。三是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密切党群关系。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机关联基层、党员联群众”、精准扶贫、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工作,在每月确定一个志愿服务日,组织广大党员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一线,重点开展帮困扶贫、医疗保健、政策咨询、家电维修、绿化保洁、治安巡逻、交通劝导等服务活动。四是过好政治生日,增强党员荣誉感。各基层党支部要建立一本“政治生日”台账,并赠送“六个一”的政治生日套餐,即发送一条祝福信息、赠送一本经典书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要求党员重温一遍《党章》、撰写一篇生日感言、开展一次志愿服务,让广大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感,牢记入党初心。五是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严格组织生活。在组织生活会上,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年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评议程序,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和落实中共党员“五个日子”制度,是强化党员党性观念、锤炼党性修养的一项重要举措。确保“五个日子”制度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按时交纳党费、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带头过好政治生日、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积极奉献社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把建立中共党员“五个日子”制度作为我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有效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
 
中共衡钢中学党委
                                  2016年6月18日